《杨救贫造命课选择法》堪误表(2008-8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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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杨救贫造命课选择法》堪误表 第9页倒数第8行:“杨救命贫”之“命”字,应删掉。 第24页顺数第8行:“国家大家”之“大家”,应为“大事”。 第37页顺数第3行:“戊已”之“已”字,应为“己”字。 第39页倒数第1行:“戊已日”之“已”字,应为“己”字。 第40页倒数第2行:“太岁之化气克克山之化气也”,有一个“克”字为重复字,应删掉其中一个“克”字。 第43页顺数第5行:“丙年见见辛干”,有一个“见”字为 重复字,应删掉其中一个“见”字。 第43页顺数第7行:“已年见已”之两个“已”字,应为“己”字。 第44页顺数第9行:“乙丁已辛癸为阴”之“已”字,应为“己”字。 第45页顺数第6行:“己酉丑三合化金”之‘己“字,应为“巳”字。 第45页顺数第13行:“申刑巳”应改为“申刑寅”。 第48页顺数第8行:“戊巳日为受克”之“巳”字,应为“己”字。 第49页顺数第13行:“辰戌丑末月”之“末”字,应为“未”字。 第49页倒数第10行:“丑末月”之“末”字,应为“未”字。 第51页倒数第10行:“惟不能制大月建而己”之“己”字,应为“已”字。“惟不能制天罡四旺而己”之“己”字,应为“已”字。 第53页顺数第10行:“申刑巳”应改为“申刑寅”。 第54页倒数第1行:“戌”后的空格内没有字,应加一个“亥”字。 第59页顺数第6行:“均以五合为吉”之“五合”,应为“六合”。 第59页倒数第5行:应在“对卯木山为囚山”句的后面增加“均主次凶”。 第65页顺数第2行:“木”字应放置在向右移一格范围内。 第65页顺数第3行:“寅亥”两字应放置在向右移一格范围内。而左格放大,宾主二字互换 第71页顺数第4行:“己巳月”应为“乙巳月”。 第71页倒数第8行:“五月二十九是丁未日”之“二十九”,应为“二十八”。 第71页倒数第3行:“五月二十九丁未日”之“二十九”,应为“二十八”。 第74页倒数第7--9行:宅座甲山,择“壬寅月”属火局,属休,不在旺相范围,是否有误? 第75页倒数第8行:“日支克月支次囚”,应为“月支克日支次囚 ”。 第75页倒数第4行:“日干生月支次休”,应为“日干生月干次休”。 第76页顺数第1行:“六月丁未日”之“日”字,应为“月”字。 第76页顺数第4行:“日于克月干为囚日”之“于”字,应为“干”字。 第76页顺数第10行:“日支与月支比旺”,应为“日干与月干比旺”。 第76页顺数第16行:“日干受克干月干为死”,应为“日干受克于月干为死”。 第77页顺数第3行:“月干克日于为死”之“于”字,应为“干”字。 第78页倒数第3行:“时干与日干比旺”,应为“时干与日干为休”。 第78页倒数第2行:“日干生时干为相,时支为休”,应为“时干与日干为比旺,时支为囚”。 第78页倒数第1行:“日干克时干为死”,应为“日干生时干为相”。 第80页倒数第12行:“申子辰为次囚局”之“囚”字,应为“死”字。 第80页倒数第9行:“巳酉丑局为死局”之“死”字,应为“囚”字。 第81页顺数第1行:“申子辰为囚局”之“囚”字,应为“死”字。 第81页顺数第4行:“巳酉丑局为死局”之“死”字,应为“囚”字。 第81页顺数第13行:“申子辰为囚局”之“囚”字,应为“死”字。 第81页顺数第16行:“巳酉丑为死局”之“死”字,应为“囚”字。 第82页顺数第10行:“丁亥为次死日”,应改为“丁亥为次吉日”。 第82页倒数第9行:“日干生日干次旺”,应为“月干生日干次相”。 第83页倒数第17行:“日干生月干为相”,应为“月干生日干为相”。 第85页倒数第13行:“寅卯卯”三个字为误排,应删掉。 第87页顺数第5行:“(未)”字为误排,应删掉。 第87页顺数第17行:“时干与日干,时支与日支均比旺”,应为“日干乙(木)生时干丁(火),日支酉(金)生时支亥(水),均为相”。 第88页顺数第1行:“不冲刑亥和寅”,是否应为“不冲刑亥”? 第92页顺数第12行:第4个“日”字,应为“时”字。 第93页顺数第1--2行:第五列之“正财戊午”,应为“元辰戊午”。 第93页顺数第10--14行:第7列“偏财癸卯”,应为“正财癸卯”。 第93页倒数第2--6行:第8列“偏财癸卯”,应为“正财癸卯”;且漏掉“夫星乙卯时”一列。 第94页倒数第5--9行:“劫财癸亥日”,应为“正财癸亥日”;“戌午时”之“戌”字,应为“戊”字。 第95页顺数第13--17行:第3列“偏财丙子日”,应为“偏印丙子日”。 第95页倒数第5--9行:第3列“偏财丙子日”,应为“偏印丙子日”。 第99页顺数第3--7行:第4列“正官辛丑时”,应为“偏官辛丑时”。 第99页顺数第15--19行:第1列“偏财戊子年”,应为“伤官戊子年”; 第2列“比肩甲寅月”,应为“正印甲寅月”;第3列“伤官丁丑日”,应为“比肩丁丑日”; 第4列“正官辛丑时”,应为“偏财辛丑时”。 第99页倒数第3--7行:第4列“子星文星食神辛丑时”,应为“伤官辛丑时”。 第100页倒数第8--12行:第3列“伤官丁丑日”,应为“正财丁丑日”;第4列“正官辛丑时”,应为“正印辛丑时”。 第100页倒数第2--6行:第4列“正印辛丑时”,应为“偏印辛丑时”。 第101页顺数第7行:“甲戌”应改为“甲辰”。“乙亥”应改为“乙巳”。 第102页顺数第11行:“五月二十九”应改为“五月二十八”。 附注:以上校对范围仅为1至106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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